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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011
法規:附錄
類別:一般財團法人、醫院及其他教會機構向政府登記之章程
修訂:第
標題 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捐助暨組織章程(宜蘭縣政府版)
內容

訂立日期:民國87年2月2日

修訂日期:民國102年1月30日

修訂日期:民國106年2月10日

修訂日期:民國108年10月31日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法人定名為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以下簡稱本法人)。

第2條

本法人設於宜蘭縣羅東鎮漢民里純精路2段58號。

 

通訊處:事務所設在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5鄰竹高屋47-1號。

第3條

本法人為求基督教健全之發展而幫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以下簡稱泰雅爾中會)之事工,並致力管理本法人所屬資產。本法人本於博愛之精神,以宣揚基督教義為宗旨,為達成所定的宗旨,依據相關法令辦理與宣揚基督教義有關之公益慈善事業、社會福利事業、教育文化事業、部落永續發展及生態保育事業。

     第二章  董事會

第4條

本法人設董事十一人,由泰雅爾中會議會選舉產生董事會,董事長由泰雅爾中會議會選舉產生,董事會互選書記、會計、出納各一名。必要時經董事會決議,得設常務董事會,除董事長、書記、會計為當然常務董事外,另由董事互選二名共同組織之。

第5條

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二任,補缺之董事由泰雅爾中會另行選派,其任期以補足原任者之任期。

第6條

董事喪失本國國籍或泰雅爾中會所屬地方教會在籍現有陪餐會員資格時當然解任之。

第7條

董事長對外代表本法人,對內主持會議。常務董事及董事依董事會議決,綜理事務及分掌會務。

第8條

董事會會議每半年開會乙次,由董事長召開。必要時得由董事長召開臨時會或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請求董事長臨時召開之。董事長拒絕召開時,得經過半數董事連署呈請泰雅爾中會命令召開之,會議主持由連署董事共同推舉之。

第9條

董事會應以半數以上之董事出席始得開會,董事之決議除處分財產另有規定外,應以出席董事半數以上之同意,贊否同數時得由董事長裁決之。

第10條

董事會職權如下:

 

一  財產之保管、營運、財物之稽核監督。

 

二  接受捐獻之經費籌劃。

 

三  基金與財產之管理、運用、處分及變更。

 

四  目的事業之變更。

 

五  執行本章程規定及有關法令之其他事項。

 

六  辦理財團法人之設立與變更登記。

 

七  其他有關重大業務之決議事項。

      第三章   財產

第11條

本法人資產分為下列三種:

 

一  基本財產:由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屬下之單位(原住民宣道會)所捐之財產。

 

二  特別財產:謂指定為泰雅爾中會所屬之教會使用為目的而捐助之財產,或指定為將來同樣使用目的捐助之財產。

 

三  通常財產:謂非屬上述兩項財產乃指定為本法人而捐助之財產及基本財產所產生之孳息。

第12條

財產之管理:

 

一  本法人之財產均為泰雅爾中會全體所有,不得由任何私人運用及所有。

 

二  本法人財產之處分、設定或變更,非經全體董事四分之三之決議同意呈報泰雅爾中會,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為之。

 

三  各所屬教會之財產非經該教會之小會決議呈請泰雅爾中會及本法人四分之三以上董事之決議同意核准,不得處分。違背者,報請泰雅爾中會善處。

      第四章  會計及財產管理

第13條

本法人會計年度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止,會計制度採權責發生制,應設置帳簿,詳細記錄有關之會計事項。

第14條

本法人接受國家贈與之不動產,不得以買賣、交換或贈與的方式為所有權移轉,且不得設定典權、抵押權或地上權之擔保物權。

      第五章  附則

第15條

本法人永久存立,如因故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應歸屬本法人主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

第16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民法有關規定辦理轉呈泰雅爾中會,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附件:隸屬本法人之教會及事業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馬烈霸、柄史布淦、紅香、翠巒、梅村、眉原。

台中市和平區:米以互、達觀、雪山、哈崙台、博愛、南勢、新佳陽、梨山、環山、松茂。

苗栗縣泰安鄉(前山):達比拉斯、司馬限、細道邦、大湖、馬巴督安、斯瓦細格。

苗栗縣泰安鄉(後山):努呼路瑪、麥路豐、社舞繞、士林。

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東江、蓬萊。

新竹縣五峰鄉:五峰、茅圃、桃山、嵨瀨、樂賀安、梅后蔓、勒俄腊、達谷婻。

新竹縣尖石鄉(前山):拿互依、嘉樂、水田、福堂、煤源、八五山神愛、義興、梅花、錦屏、那羅、馬武督。

新竹縣尖石鄉(後山):田埔、泰崗、鎮西堡、司馬庫斯、馬里光、石磊、帛納外。

桃園市復興區(前山):三民、可愛、角板、羅浮、溪口、奎輝、烏內、義興、光輝、高遶、頭角。

桃園市復興區(後山):巴陵、加拉、高義、永美、比亞外、哈嘎灣、嘎拉賀、砂崙子、拉卡、鐵立庫、爺亨、華陵、哈凱。

新北市烏來區:烏來、烏來南光、忠治、信賢、下盆、福山。

宜蘭縣南澳鄉:東澳、武塔、碧候、金岳、南澳、金洋、澳花、和平。

宜蘭縣大同鄉:比雅楠、四季、茂安、梵梵、碼崙、牛鬥、松羅、崙埤、寒溪、東壘、羅蘭。

宜蘭縣宜蘭市:甘泉。

都傳南區:山城、豐山、原村、力發、以便以謝。

都傳北區:雅歌、國際、慈光、壢雅、榮峰、龍泰、五尖、山光、利河伯、新泰。

事業單位:羅東學生中心、烏來休閒營地、大湖原住民服務中心、梨山耶穌堂。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