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3205
法規: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條例
類別:原住民族群區會及中會部份
修訂:第
47
屆
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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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會青年事工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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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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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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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稱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會青年事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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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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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置部長一人,副部長及部員各若干人,在中會舉行之會長會議中,由具陪餐會員之現任或曾任會長選出,任期一年,部長連任不得超過二任,部長不得超過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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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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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置書記、會計各一人,由部員中選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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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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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會議於十二月中由部長召開,各教會應派會長一人出席,不能出席時應委派代表,但該代表有選舉權而不具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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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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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經部會決議得聘本中會內之牧師、傳道師及長執若干名為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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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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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之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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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研究指導及管理教會青少年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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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辦中會性各種靈修會、訓練及活動等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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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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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二次,部長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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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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