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3204
法規: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條例
類別:原住民族群區會及中會部份
修訂:第
47
屆
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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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會大專事工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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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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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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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稱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會大專事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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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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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置部長一人及部員若干人組成之。但部員中應包含有教育人員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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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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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置書記、會計各一人,由部員中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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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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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因事工需要,得設置大專學生中心;並得聘工作者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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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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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之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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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聘任大專學生中心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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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管理本會所屬機構之人員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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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策劃中會內各大專院校之大專等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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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辦中會性大專事工之靈修會、訓練及活動等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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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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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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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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